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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 你的房子70年后归谁?

发表于2015-03-03

没有哪项财产像房屋一样,对老百姓来说是如此重要。因此,不动产登记的每一个新动向,都会激起老百姓极大的关注热情。

3月1日,《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正式“落地”,到2015年底,全国将全面换发新版证书。这意味着,《不动产权证书》将取代现在老百姓手中持有的《房地产产权证书》。那么,对于不动产登记,老百姓应该了解哪些、做些什么?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是个法律概念,是国家对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内容依法予以确认,便于在权利受到侵害或者被征收、征用的情况下,权利人能获得法律救济。因此,保护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

不管是保护产权,还是制定公共政策,都涉及到不动产信息的利用。那么,会不会不利于居民财产隐私保护?

这些担心是多余的。保护产权延伸的范畴,包含对于财产隐私权的保护,若信息统一了,隐私权反而得不到保护,则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背道而驰。《条例》第四章“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指出,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才可以依法查询,即只有人、债权人和抵押银行才有权查询。进一步说,恰恰在信息不透明、不统一、散乱和无人的情形下,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才会泛滥,也才会存在以隐私权为借口掩饰不法行为。

不动产登记后,统一的信息平台能用来干什么?很多人认为是开征房产税。

事实上,统一登记与征收房产税无直接关系,即便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可以征收房产税,比如对经营性住房(租赁),我国各地此前就一直在征收房产税,从没有中断过。另外,上海和重庆在2011年对新建商品住房恢复征收了房产税,但两个城市并没有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房产税征收仅仅停留在立法阶段,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

总之,不动产统一登记来了,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制度,于行业发展、于市场供求,短期内无实质性影响,中长期内利好行业和楼市发展,属于真正的长效机制。老百姓认准一条即可,该措施是奔着保护合法产权来的,大可不必听信传言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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