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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骂“不爱国者为人渣”有错吗

发表于2013-08-19

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于7月28日转发一条美国枪击案微博后,评论说一些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应该赶紧去美国,不要说自己是中国人。陈鸣明的言论立刻引来网友围攻,微博名为“摩根-拉迪莫尔”的网友表示:“陈明鸣,贵州省副省长,都做到副省长了还这么脑残?”,“子夜的昙”说:“我觉得可以调查一下这个贵州省副省长的家人和财产去向。可能还真是全在米国。”面对网友质疑,贵州副省长陈鸣明则潇洒的表示:愿意接受对自己家人和财产的调查。

   

发表于2013-08-19

 事实上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说,还是从普世价值观角度讲,爱国和维护国家尊严、荣誉是公民的义务,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公民不爱国,公民不爱国的行为和言论在任何国家都不会被认同和支持。即使在很多国人向往的美国,参选美国总统的首要条件就是拥有美国国籍,并且必须在美国本土出生,因为这是被认定为爱美国的前提条件之一,更不用说美国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爱国细节表现。实际上爱国与爱党和爱政府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公民可以、有权不爱当局政府和执政党,但是不能不爱国,更不能卖国,这是底线。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所一些“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引起争议,甚至遭到很多人唾骂和攻击,除了与他个人的副省长身份有关之外,实质上反映了当下一些人把对当局政府的不满理解成对国家的不热爱,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概。

   

发表于2013-08-19

实际上在当下没有任何错误和风险的官话、套话、空话横行的官场,作为副省长的陈鸣明勇于、敢于在网络上与普通公民口出直言,不怕得罪网民,本身就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进步的表现,应当得到公众的呵护和理解。如果因为副省长说“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就要向网友公开道歉,甚至付出丢官的代价,试问一下,在这种没有任何包容心的舆论和言论环境之下,以后还有哪位官员敢于说实话、说真话?任何一位理性的官员只会选择说永远不会犯错误的空话、套话和官话,这也是被网友逼出来的恶果。

总之,对于陈鸣明副省长说“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

应当回归法律和道德面探讨,

如果这句话本身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没有背离社会道德,又有何错?

难道就因为是副省长就不能说这话了?


发表于2013-08-19

我想骂!!~~~

发表于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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