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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有些可以提取的,你们造吗?

发表于2014-11-14

首先说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发表于2014-11-14

一楼!

发表于2014-11-14

与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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